序号 |
事项 |
时间安排 |
第1学期 |
第2学期 |
0 |
赴台师生返校座谈会及返校手续 |
开学第二周 |
1 |
前期准备、院系项目说明会
(与台湾学校联系,请其提供招生简章、专业设置、费用说明等材料;国际处组织相关院系召开项目说明会) |
3月15日至3月底 |
9月15日至9月底 |
2 |
院系组织宣传、校内宣传、网络宣传
(各院系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积极宣传、动员,保证将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到每位学生;宿舍楼、校内张贴海报;学校及处内网站通知) |
4月第一周 |
10月第一周 |
4 |
咨询登记、确认报名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学生到指定地点咨询、领取相关材料并登记;经与家长商量后,确定报名的学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确认报名手续。) |
4月第二、三周 |
10月第二、三周 |
5 |
校内审核、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我院对学生赴台资格及所选专业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赴台,专业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院、系建议重新选择或放弃报名;将报名情况上报教育厅审核) |
4月第四周 |
10月第四周 |
6 |
确定奖学金交流生、赴台教师
(院系领取并填写奖学金生推荐表、教师推荐表报国际处审核,国际处再报院领导审核。) |
5月第一周 |
11月第一周 |
7 |
报送名单、寄送办理入台证的相关材料
(制作并报送名单给台湾学校、教务处、各相关院系;整理材料并寄送给台湾学校办理入台证,入台证有效期3个月) |
5月15日以前 |
11月15日以前 |
8 |
办理赴台通行证
(收到台湾发来的邀请函、名册、行程单后报省教育厅办理立项手续、报省公安厅办理证件审核手续;待收到入台证后报省教育厅办理审批手续、报省台办办理赴台批件、报省公安厅办理赴台通行证,5个工作日内可取证) |
放假前后 |
9 |
购买机票、联系接机
(领到赴台通行证后,提供姓名及证件号购买往返机票,银行转账,通知航班信息及接机信息) |
放假前后 |
10 |
行前会议 |
放假前一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