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新

榆林学院第十批学生赴台交流项目报名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0    浏览次数:

2010年9月至今,我校已选送了9批144名在校本(专)科、高职学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前8批学生已经顺利返校,第9批11名学生于2014年9月初赴台,现正在台湾就读。目前,我校正在组织第10批学生于2015年2月底或3月初赴台交流学习。

一、项目优势

1、台湾教学资源好,师资力量强。教师大部分具有博士以上学历、且具有海外留学背景。

2、无语言障碍,更容易融入课堂及生活。台湾的官方语言是普通话,另外较多使用闽南话和客家话。

3、学费低廉。大陆学生收费为台湾岛内学生收费的一半,远低于欧美国家;4个半月的学习及生活花费比单纯出境游实惠很多。

4、安全性高。台湾高校对陆生关怀备至,专门配有关怀老师,从接机到学习、生活安排,都会提供尽可能周到的帮助。

5、可锻炼独立生活能力,开阔眼界,体验不同教育文化,感受不同风土人情,充分认识祖国宝岛。

6、可提高就业竞争力。台湾高校将出具结业证书及成绩单。

二、学院政策

1、费用方面:返校后根据台湾高校出具的成绩单对于交给我校的学费部分进行相应的资助;免收相应学期我校住宿费,宿舍保留。以上费用先交后返。详见《榆林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参加校际合作培养项目学费资助与奖励评定办法》。

2、选课及学分认定方面:赴台学生应选择台湾高校相同、相近专业就读,跨专业就读需经院系、教务处批准;必须达到台湾学校的最低学分要求,建议选够我校相应学期开设门数或学分数,学生多选课程也可与后续课程对接。详见《榆林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大学学习课程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以上办法请到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网站的政策规定栏目下或到赴台交流群共享中下载查看。

三、项目流程及时间要求

1、通知、咨询及报名(10月9日至10月24日):各院系务必确保将项目报名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给每位学生;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学生到指定地点咨询并领取相关材料,经与家长商量后,决定报名的学生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我办会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不合格者或材料有问题者,会及时告知学生本人。

2、办证材料准备(10月27日至31日):学生根据要求提供办理入台证(台湾要求)和通行证(大陆要求)所需材料;选派赴台教师。

3、整理并寄送办理入台证材料(11月3日至7日):对材料查漏补缺、核对信息,并按时寄出至台湾各校。

4、台湾办理入台证、我校办理通行证(放假前):一般需时3周左右。

5、师生行前会议(放假前2周内):我办将选择合适时间召开行前会议,发师生联络单,安排行前事宜,强调规章制度。

6、师生赴台(2月底3月初,依各校报到时间):各校开学时间略有不同,将由教师或班长带队,我办会通知台湾学校按时接机。

四、本学期交流院校及名额

朝阳科技大学(建议管院学生选)、中国文化大学(建议艺术学院学生选)、淡江大学(综合大学,建议其它院系学生选),限额15-20名学生。

五、赴台费用

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杂费及往返机票费,每学期合计约人民币2-3万元。

六、赴台时间

2015年3月—2015年7月(一学期,一般按4.5个月计算)

七、报名对象

我校在校本(专)科生,高职四、五年级学生(进校后第一学期、离校前最后一学期的学生除外)

八、咨询及报名地点、时间、电话

行政办公楼3楼308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

0912-3893982 15229791235(张老师)

港澳台办公室

二○一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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